《夷人退还定海后纪诗四章寄呈王明府师丕显兼寄咸龄鹿泽长两观察舒司马恭受朱明府绪曾孙鹾尹廷璐 其二》第七句是:明罪既工避,荣名复工伺。
原文:
《夷人退还定海后纪诗四章寄呈王明府师丕显兼寄咸龄鹿泽长两观察舒司马恭受朱明府绪曾孙鹾尹廷璐 其二》朝代:清 作者:姚燮
在昔搆乱初,祸难讳所自。
上帝赫以临,焉忍歌内奰?
缄口相饰瞒,箕踞但私詈。
镕铁扬炭垆,鼓谁劲其鞴?
朝令夕复更,此轩彼旋轾。
聚鬨无确谋,寸心各怀魅。
明罪既工避,荣名复工伺。
烂额池中鱼,冤遭城火累。
委念忘民劳,延首听天意。
春花霪雨中,蝶蜂互猜忌。
我愁危栋颓,终难寸壁庇。
静夕占流珠,凄然横涕泗。